南投縣政府檢送112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南投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 54001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承 辦 人: 輔導員 魯名凱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375
電子郵件: t07967@eipmail.nantou.gov.tw
受 文 者: 國立金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8月14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1120192876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3件) 如說明五( 94ce49a4cbc514ccb271b5a0386c1520_376480000A_1120192876_ATTACH1.doc、94ce49a4cbc514ccb271b5a0386c1520_376480000A_1120192876_ATTACH2.xls、94ce49a4cbc514ccb271b5a0386c1520_376480000A_1120192876_ATTACH3.doc,共三個電子檔案 ) 1121297694_1_94ce49a4cbc514ccb271b5a0386c1520_376480000A_1120192876_ATTACH1.doc (ATTAC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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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檢送112學年度第1學期「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請協助公告或轉知所屬人員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12年10月14日前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本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 凡設籍本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 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成績單(111學年度第2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造冊併同相關佐證資料彙整,免備文逕寄(送)本府教育處學管科魯名凱輔導員收(信封上請註明:112-1南投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tayalolddad@gmail.com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12-1南投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八)本案連繫窗口:仁愛鄉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聯絡電話:2802373分機12。
(九)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協助轉知訊息。
四、 經本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五、 檢附申請表件供參。
辦 法:
正本: 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南投縣政府除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國立交通大學、國立陽明大學、中華大學、明新科技大學、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和春技術學院、臺灣觀光學院除外)、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南投縣立旭光高級中學、同德學校財團法人南投縣同德高級中等學校、南投縣私立五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三育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弘明實驗高級中學、南投縣私立均頭國民中學、南投縣私立普台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中學、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國立竹山高級中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中華大學學校財團法人中華大學、明新學校財團法人明新科技大學
副本: 南投縣仁愛鄉仁愛國民小學、本府教育處
課外活動指導組
擬:
公告周知,文陳閱後敬會各學院轉知所屬學系所協助公告周知,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9月27日前至課指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