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部函有關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下稱兩廳院)更正112年5月31日兩廳院電銷字第1121000783號函(諒達),敬請轉知貴校青年學子並鼓勵參與藝文活動,請查照。
教育部 函
機關地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 辦 人: 林昕曄
聯絡電話: 02-7736-5600
電子郵件: shinyeh2021@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國立金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6月06日
發文字號: 臺教師(一)字第1120056765A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2件) 兩廳院函、附件( A096E0000Q0000000_A09000000E_1120056765A_senddoc3_Attach1.PDF、A096E0000Q0000000_A09000000E_1120056765A_senddoc3_Attach2.pdf,共二個電子檔案 ) 1121295579_1_A096E0000Q0000000_A09000000E_1120056765A_senddoc3_Attach1.PDF (附件一)
1121295579_2_A096E0000Q0000000_A09000000E_1120056765A_senddoc3_Attach2.pdf (附件二)
主 旨: 有關轉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下稱兩廳院)更正112年5月31日兩廳院電銷字第1121000783號函(諒達),敬請轉知貴校青年學子並鼓勵參與藝文活動,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兩廳院112年6月5日兩廳院電銷字第1121000827號。
二、 旨揭函文中之說明一誤繕青年年齡,茲更正為「有鑑於文化部於112年優先推行18-21歲青年發放1200點文化幣,鼓勵青年探索多元藝文活動,以培養國家未來藝文人口。
三、 OPENTIX兩廳院文化生活(下簡稱OPENTIX)為全臺最大藝文售票平臺,特此規劃青年專屬優惠節目專區及活動,以鼓勵青年踴躍參與藝文欣賞(活動內容詳參附件)。
四、 敬請轉知所屬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協請學校透過系辦、社群、社團、校務系統、學生信箱等管道傳送附件資訊,宣達青年體驗藝文之專屬優惠活動。
五、 OPENTIX成年禮金活動事宜逕洽國家兩廳院虞先生電話:(02)33939824、信箱:smallfish9125@mail.npac-ntch.org/張小姐電話:(02)33939821 、信箱:angeline@mail.npac-ntch.org。
辦 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圖書館 閱覽諮詢組 112-06-08 08:53 112-06-08 11:08 承辦
擬:
一、有關「OPENTIX成年禮金活動」文化部於112年優先推行18-21歲青年發放1200點文化幣,鼓勵青年探索多元藝文活動。
二、奉核可後,加會理工學院、人文社會學院、管理學院及健康護理學院,協助公告並轉知學生,鼓勵參與「OPENTIX成年禮金活動」,本館網頁同步公告活動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