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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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國立金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8月21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四)字第1120081910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相關資料( ae739def4dbfa90d935da65ca116bd7d_A09000000E_1120081910_senddoc1_Attach1.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21297889_1_ae739def4dbfa90d935da65ca116bd7d_A09000000E_1120081910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主 旨: 轉知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112年8月15日賑基字第000112011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詢問(電話:02-89127636)。
辦 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空中大學除外)
副本: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含附件)
課外活動指導組
擬:
公告周知,文陳閱後敬會各學院轉知所屬學系所協助公告周知,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9月22日前至課指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