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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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國立金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08月17日
發文字號: 臺教高(四)字第112008113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4件) 嘉義市政府函文、獎學金自治條例、申請書、申請學生清冊( 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1.PDF、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2.pdf、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3.odt、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4.ods,共四個電子檔案 ) 1121297803_1_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1.PDF (附件一)
1121297803_2_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2.pdf (附件二)
1121297803_3_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3.odt (附件三)
1121297803_4_28660f33557dffb99e3f3319e105144c_A09000000E_1120081133_senddoc1_Attach4.ods (附件四)
主 旨: 轉知嘉義市政府「112學年度第1學期嘉義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自治條例及相關申請文件」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請惠予公告,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嘉義市政府112年8月15日府教輔字第1121515245號函辦理。
二、 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協助刊登於本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 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詢問(電話:05-2254321轉367)。
辦 法: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空中大學除外)
副本: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含附件)
課外活動指導組
擬:
公告周知,文陳閱後敬會各學院轉知所屬學系所協助公告周知,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10月6日前課指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