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教務處課務組公告-110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學分數不足學生,於選課時程內辦理選課事宜

轉教務處課務組公告
事由:110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學分數不足學生,於選課時程內辦理選課事宜。
說明:
一、學生應修習學分數:
依據本校學則第十三條:「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一至三年級(一○一學年度起入學之建築學系一至四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十六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四年級(一○一學年度起入學之建築學系五年級)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

二、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時間:
特定條件選課申請:2月9日(三)9:00至3月2日(三)17:00

全校學生加退選:2月14日(一)9:00至3月4日(五)21:00

三、選課須知:
依據本校選課須知第十二條:「未依規定時間辦理選課或所選學分數低於各系、學位學程規定者,應令休學。」
四、檢附校務行政系統「學分數未達上下限報表」如附件(有更新附件學生名單),請自行下載查閱。


其他說明可參考以下網址:

110-2學生選課及抵免相關注意事項公告 
https://www.nqu.edu.tw/edualf/index.php?code=list&flag=detail&ids=276&article_id=71832

110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公告
https://www.nqu.edu.tw/teach/index.php?code=list&ids=1614

======================================
若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電洽教務處課務組(082-313323,313524,313325)、系辦082-313421或email(dae@email.nqu.edu.tw)
 
應用英語學系111/02/2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