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綠產業發展教育基金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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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國立金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發文字號: 綠發字第112000019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1件) 如主旨( 7cd34d0917b17ee77bc1054cdb216fae_0000193A00_ATTCH2.pdf,共一個電子檔案 ) 1121280536_1_7cd34d0917b17ee77bc1054cdb216fae_0000193A00_ATTCH2.pdf (ATTCH2)
主 旨: 本會為獎助各校優秀學生公布修訂「第十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擬請貴校老師協助推薦或轉知學生,自即日起申請至112年11月30日截止,請查照。
說 明:
一、 本會依112.1.9董事會決議辦理。請協助推薦或轉知急需學生個案,就讀大專院校特殊境遇個案(不僅限於低收入戶),除可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外,亦可由貴校老師協助提出推薦。本會依募款金額由捐助董事及本會教授依序圈選獎補助名額,每學期6千元,整學年上下學期共1萬2千元,頒獎詳細資訊請詳閱附件。
二、 為協助獎勵各校優秀學生,未完全符合低收入戶條件學生,但經貴校確認個案奮學向上,可比照本辦法獎學金額度發給,本會不強制規定成績下限,亦可經由貴校老師自行推薦個案,由本會教授群依本會「第十屆中等以上學校急難救助暨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詳細申請方式詳附件本辦法內容。
辦 法:
正本: 各大專院校、宜蘭縣各高中職校、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宜蘭分事務所
副本: 本會文書組
課外活動指導組
擬:
公告周知,文陳閱後敬會各學院轉知所屬學系所協助公告,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即日起至11月30日前自行申請。